《钦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钦南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目录(第一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2020年12月8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论坛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96号)、《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钦州市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钦审批发〔2020〕22号)精神,在本区推行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线下同城通办服务模式,打破传统属地管理审批模式,通过属地和异地相互委托,实行异地办理、就近可办,为市场主体减负担,为群众办事增添便利,提升企业、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率,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我区各有关单位在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牵头下制定了本区各行业部门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目录,全区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目录(第一批)共1301项,《通知》明确了同城通办事项的行使层级、通办范围、通办层级和通办情形。
三、贯彻落实《通知》的具体要求
(一)落实通办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通办责任,加强部门间协同衔接,优化办事咨询服务,倾听收集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二)健全工作机制。以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求为导向,持续梳理通办事项,统一和完善通办事项实施清单,健全通办工作机制,梳理一批,推行一批,成熟一批,不断推进同城通办深入开展。
(三)加强宣传推广。加大同城通办工作宣传力度,通过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做好有关政策宣传解读、通办事项目录公布和异地办理服务推广,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