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推荐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推荐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推荐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推荐表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推荐总表
十、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推荐预算情况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组织起草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制定论坛公路及水路等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负责论坛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3.负责论坛港口、铁路、高等级公路等行业协调工作;统筹城区和乡镇交通运输协调发展,优化交通运输布局,加快形成城乡镇一体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4.负责论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质量监督、建设市场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执行管理;负责论坛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的监督管理和维护。
5.负责涉及交通工程、水路运输、路政管理等业务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及服务工作;负责公路路政、水路运政的监督管理工作。
6.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7.负责论坛水路运输信息服务。
8.负责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和参与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指导论坛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
9.负责拟订本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10.负责本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11.负责行业的涉外工作,指导行业利用外资工作;管理公路、水路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12.承办区政府交办和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南区交通运输局设置为5个股室:办公室、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股、建设规划股、交通战备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有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县乡公路管理所,航运管理所,征费所,丽光场交通管理站。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1.编制情况:核定编制共94个,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87人(航运管理所11人,征费所59人,路政14人,丽光场交通站3个)。
2.人员情况:干部职工共206人,其中在职143人(行政6人,全额事业3人,征费所56人,航管所6人,公路所65人,聘用3人,丽光场4人),退休63人(行政退休13人,事业退休征费16人,航管所11人,公路所23人)。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含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见附件)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推荐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推荐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推荐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推荐表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推荐总表
十、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224.54 万元,同比减少115.28万元,下降8.6%。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4.54 万元,同比减少115.28万元,下降8.6%。其中:本级经费拨款969.54万元,中央、自治区市补助拨款(上级补助)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255万元。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预算收入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的项目前期经费完成推荐,2019年不再安排前期经费。
(二)推荐预算说明。
2019年推荐总预算1224.54 万元,其中:基本推荐238.84万元,占推荐总预算的19.50%,同比增加29.92万元,增长14.32%;项目推荐985.70万元,占推荐总预算的80.50%,同比减少145.2万元,下降12.84%。推荐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推荐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推荐预算1.2万元,占推荐总预算0.1%,同比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推荐预算29.6万元,占推荐总预算2.42%,同比增加10.97万元,增长58.88%。
(3)卫生健康科目推荐预算14.96万元,占推荐总预算1.22%,同比增加6.56万元,增长78.1%。
(4)住房保障科目推荐预算17.34万元,占推荐总预算1.42%,同比增加7.48万元,增长75.86%。
(5)交通运输推荐1161.44万元,占推荐总预算的94.84%,同比减少140.3万元,下降10.78%。
2.按推荐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推荐预算和项目推荐预算。
(1)基本推荐预算。
基本推荐预算238.84万元,占推荐总预算的19.5%,同比增加29.92万元,增长14.32%。
工资福利推荐预算224.48万元,占基本推荐预算93.99%,同比增加30万元,增长15.43%。
商品和服务推荐预算11.72万元,占基本推荐预算4.91%,同比减少1.13万元,下降8.7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推荐预算2.65万元,占基本推荐预算的1.1%,同比增加1.06万元,增长66.67%。
(2)项目推荐预算。
项目推荐预算985.7万元,占推荐总预算的80.5%,同比减少145.2万元,下降12.84%。
工资福利推荐预算626.18万元,占项目推荐预算63.53%,同比增加72.18万元,增长13.03%。
商品和服务推荐预算215.92万元,占项目推荐预算21.9%,同比减少69.98万元,下降24.4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推荐预算3.6万元,占项目推荐预算的0.37%,同比增加3.6万元。
资本性推荐预算140万元,占项目推荐预算14.2%,同比减少151万元,下降51.89%。
二、2019 年部门财政拨款推荐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推荐预算1224.54万元,其中:
基本推荐预算238.84万元,项目推荐预算985.7万元。具体推荐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推荐)1.2万元,全部是项目推荐,主要用于共产党党建工作经费。
2.行政运行(公路水路运输)212.44万元,其中:基本推荐176.94万元,项目推荐35.5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推荐,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推荐、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推荐。
3.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71万元,全部是基本推荐预算,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补贴。
4.行政单位医疗12.42万元,全部是基本推荐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公务员医疗补助2.54万元,全部是基本推荐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公务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补充医疗保险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推荐28.89万元,全部是基本推荐预算。是根据国家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7.住房公积金17.34万元,全部是基本推荐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8.公路建设(交通)100万元,全部是项目推荐预算。是根据有关规定续建西显桥工程建设推荐。
9.公路养护(公路)40万元,全部是项目推荐预算。是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路面大中修推荐。
10.公路运输管理200万元,全部是项目推荐预算。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于我区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经费。
11.水路运输管理推荐85万元,全部是项目推荐预算。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于水路运输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经费推荐。
12.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推荐524万元,全部是项目推荐预算。是燃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业务工作经费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费推荐。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推荐。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推荐预算0.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推荐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推荐预算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推荐预算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推荐预算0.5万元,与2018年预算0.5万元持平。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0.5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预算单位的构成。
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局属5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局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财务审计股、行政审批股、公路规划股、交通战备办公室。
纳入本局部门预算的5个事业单位包括: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事业单位分别是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县乡公路管理所,航运管理所,征费所,丽光场交通管理站。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213.64万元,其中基本推荐预算176.94万元,项目推荐36.7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钦南区交通运输局机关及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推荐。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推荐、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推荐。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钦南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0辆。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50万元以上项目4个,按钦南区财政文件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9万元,其中:局本级1个绩效考核项目,是西显桥续建工程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00万元;局属事业单位项目3个,分别是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经费200万元,财政配套水运安全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55万元,转移支付项目,项目经费预算524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推荐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推荐: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推荐和公用推荐。
十、项目推荐:指在基本推荐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推荐。
十一、经营推荐: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推荐。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推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推荐(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推荐;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推荐。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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