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承办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岗位认定和公开招聘、补充(调配)人员计划等人事管理事宜的核准(备案)和监督实施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事业单位落实人员奖惩、辞退、解聘等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退职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资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人员工资变动审核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本级表彰奖励、评比达标表彰制度,审核有关部门表彰奖励计划和方案。会同相关部门承担论坛表彰奖励、评比达标工作及其相关活动。推进和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执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落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组织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开发工作,执行落实高层次人才来钦南工作、定居等政策。负责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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