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小学,九年制学校,区直各校园;各民办校(园)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为加强对我区民办学校(幼儿园)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幼儿园)办学行为,促进我区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钦南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秋季至2020春季学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钦南教字〔2020〕1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相关民办学校(幼儿园)进行年检。这次年检采取查看资料、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综合评定,现将年检结果公布如下(详见附件)。
2019年秋季至2020年春季学年度年检中被评为“优秀”的单位要提炼办学(园) 特色,对检查组给予肯定的教育保育、文化建设、活动等工作特色亮点要认真总结经验,上升为理论,带动论坛民办学校(幼儿园)共同发展,起到辐射、示范、引领的作用;被评为“合格”的单位也要认真总结办学经验,不断提高办学、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单位要认真按照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整改,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扎实做好管理工作,若下次检查发现问题不整改、还存在类似问题的将给予通报批评;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要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提出复检申请,否则,将撤销办学资格。
附件:钦南区民办学校(幼儿园)2019秋季至2020春季学年度年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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