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论坛,各街道办事处,丽光场,区直及驻钦南各有关单位:
由钦南区绿化委员会组织开展的钦南区第二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及后续补充调查工作已经结束,经上报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审核,钦南区辖区范围内共调查出古树名木258株,其中:一级古树2株,二级古树14株,三级古树191株,名木8株,准古树43株。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十四条“古树名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认定和公布:(一)特级、一级保护的古树和名木由自治区论坛认定并公布;(二)二级保护的古树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认定并公布;(三)三级保护的古树由市、县论坛认定并公布”和第十五条“县级论坛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情况,确定树龄在八十年以上不满一百年的树木作为古树后续资源、参照三级古树的保护措施实行保护”的规定,现对我区辖区范围内的191株三级古树及43株准古树给予认定、公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希望各镇(场、街道)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好我区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附件:1.钦州市钦南区三级古树基本数据情况表
2. 钦州市钦南区准古树基本数据情况表
2020年5月12日